各院(系、部、中心):
为做好本学期补考工作,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。
一、补考组织实施
1.各教学单位按照上学期已提交的补考安排做好相关线上、线下补考的组织实施工作。
2.补考安排在2月25日至2月27日进行,公共考试课补考统一安排时间为2月26日下午。公共基础教学部、马克思主义学院于2月25日10点前至后勤打印室分别领取《应用高等数学》《高职应用英语》及《思想道德与法治》补考试卷,相关院(系)于2月25日16点前至公共基础部(3A306)、马克思主义学院(3A301)领取补考试卷。
3.修业年限内结业生(2020级、2021级)通识教育网络课程成绩不合格的,于2月25日8点至2月27日20点登陆超星学习通平台进行选课、学习、考试。
二、补考阅卷
各院(系、部、中心)按照“谁主考、谁阅卷”的原则组织教师阅卷。其中,公共课补考试卷由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学单位组织阅卷,专业课程补考试卷原则上由原任课教师负责阅卷,实训课程补考原则上由原实训教师组织考核。各教学单位将试题样卷及学生补考试卷留存备查。
三、补考成绩录入及提交
1.补考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3月5日17点,各院(系)教学管理员须按时在教务管理系统录入补考成绩。
2.上学期已办理缓考手续学生的补考成绩,由各院(系)教学管理员统计后统一报教务处,教务处按照补考学生卷面成绩录入正考成绩。其他补考学生成绩由各院(系)教学管理员录入教务管理系统,补考卷面成绩最高按60分录入,60分以下按实际分数录入。
3.3月6日17点前各教学单位须提交电子版及纸质补考成绩单至教务处。纸质成绩单一式2份,由教学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教学单位公章后,1份报教务处备案,1份由各教学单位留存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各院(系)须认真核对补考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,做好补考学生通知工作,做到不遗漏。
2.各院(系)须加强沟通,做好转专业学生补考对接工作,原则上,转专业学生补考科目在原院(系)进行,涉及航海路校区汽车学院与东校区其他院(系)转专业补考学生,由相关院(系)与汽车学院进行沟通对接,原则上避免学生跨校区流动补考。
3.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补考工作,对试卷命题、发放、回收、阅卷和成绩登录各环节严格把关,严肃考纪考风,遏制各种违纪作弊现象,确保考试工作的规范有序。
教务处
2025年2月17日
(联系人:于露霞 联系电话:60868412)